教育实习是高等师范院校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师教育过程中培养师范生专业精神和教育教学实践能力的重要环节。为了进一步提升我校本科阶段教育实习质量,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教育实习的目的

通过教育实习进一步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使学生了解基础教育教学实际,获得教师职业的实际知识和能力,从而缩短从教适应期,为今后走上教师工作岗位打下良好的基础。同时,还可以了解和学习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的经验,检查我校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我校的教育教学改革,提升办学水平。

二、教育实习的时间和形式

教育实习一般在第七学期进行,时长为18周(不少于一学期)。教育实习以各学科单独组队的形式为主,鼓励多学科联合组队。建议统一进入、离开实习学校时间(入校时间为9月第二周,离校时间为11月最后一周)。

三、教育实习的内容和要求

根据《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试行)》以及18周教育实习改革试点的经验,我校采取“三阶段六层次”的教育实习模式,具体要求如下:
(一)三阶段
1.
教育观摩:教育观摩4周,即为见习准备周。
1)基本内容:结合相关课程学习,观摩基础教育的课堂教学,了解课堂教学的规范与过程;深入班级,了解学生群体活动的状况以及班级管理、班队活动的内容和要求,获得与学生直接交流的体验;了解基础教育学校的教育与管理,获得对实习学校工作的感性认识。
2)基本要求:该阶段具体周数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与学科特点进行调整。通过观摩优秀视频课,深入实习学校课堂现场观摩以及模拟试教等形式强化基本教学技能。

2.教育参与:教育参与10周,即学生参与基础教育的实际教学活动。
1)基本内容: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根据学生的特点和教学目标设计并实施教学方案,经历相应课程的教学活动,参与各种教研活动;参与指导学习、管理班级和组织班队活动;参加行政座谈、参与学校主要处室(德育处、教务处、总务处等)的行政工作,熟悉并掌握学校各部门的具体分工和运行流程。
2)基本要求:该阶段时间须予以保证。

①教学工作:

第一,教学工作实习包括课堂教学、课外辅导、批改作业、指导实验和课外活动等。

第二,要求实习生尽可能完整地实习各种课型(含讲授课、复习课、练习课、实验课以及考核与讲评课等)。语文、数学、英语学科不得少于8个教案16个课时,其它学科不得少于6个教案12个课时。

第三,实习生要结合实际备好每节课,并在试讲前将教案交由指导教师审阅,经试讲合格指导教师签字后方可正式上课。原则上实习生不得任意改动教师签字后的教案。

第四,实习生要做好课后反思,每个实习生的课堂教学至少应召开一次评议会。

第五,实习生深入课堂听课,并填写不得少于6节的听课记录。同时,须填写教师行为观察表(3份)及学生行为观察表(3份)。

第六,实习生要深入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认真批改作业,针对不同类型学生有的放矢地进行辅导。

第七,教育实习队应组织好队内实习生的观摩课,在实习结束前必须在实习学校开设一次以上的教学观摩课。

②实习班主任工作:

第一,调查了解班级学生的基本情况,制定班主任工作计划,针对班级情况,运用各种方法与渠道(集体教育、个别教育、主题班会、家访工作)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并组织各种班级教育活动。

第二,运用教育理论指导班主任工作实习,了解班主任工作的意义与基本内容,学习班主任工作的基本方法,培养从事班主任工作的能力。

第三,实习期间至少组织、指导3次学生主题班会或班级活动。若条件许可,还应进行家访。

③教育行政实习工作:

第一,按照实习学校的要求,结合实习生自身的专长与兴趣安排实习的行政处室,了解各处室的环境及工作机制,参与各处室的实际工作(建议采用每个处室轮转2-4周的方式)。

第二,在充分参与学校行政工作的基础上,撰写一篇教育行政实习报告(2000字左右)。

④教育调查与研究工作:

第一,实习生根据当前基础教育改革和学生素质培养中的新动向、新问题和新特点,选好调查题目,拟定调查计划送交指导教师审批后执行,必要时应征得实习学校同意。

第二,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撰写一篇调查研究报告。调查报告要内容真实,观点鲜明,材料典型,分析到位,文字简明扼要(一般3000字左右)。
3.
教育研究:教育研究4周,即为研究总结周。
1)基本内容:在日常学习和实践过程中积累所学所思所想,形成问题意识和一定的解决问题能力;了解研究教育实践的一般方法,经历制定计划、开展活动、完成报告、分享结果的过程;参与各种类型的科研活动,获得教育研究的体验。
2)基本要求:该阶段具体周数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与学科特点进行调整。具体要求如下:

①在实习学校完成的工作:

第一,实习生做好个人总结。实习总结内容包括:本人所完成的实习任务、完成的情况、成绩与不足、收获与体会、今后努力的方向、对教育实习的意见和建议,要求内容具体,避免空洞,文字上力求简明扼要,一般以15002000字左右为宜。

第二,实习队组织队员进行总结评议。

第三,实习学校指导教师(含原班主任)给实习生评定成绩并撰写评语。

②返回学校后完成的工作:

第一,学院实习领导和校内指导教师对实习生初评成绩进行核定。

第二,实习指导教师撰写工作总结,总结内容包括:对实习质量的分析与评价,个人对指导实习工作的收获和体会,对教学改革、教育实习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三,学院教育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指导教师座谈会。

第四,开展学院教育实习工作总结。在各指导教师汇报总结的基础上,学院教育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对全院教育实习工作进行总结并形成书面报告,内容应包括:教育实习工作的基本情况、教育实习工作质量分析和评估、存在的问题、对学校及专业教学工作的改革意见和今后组织教育实习工作的建议。

第五,召开学院教育实习总结汇报会,同时进行实习成果展(包括实习图片、教案、教具、调查报告、论文等)。

第六,第八学期第一周前,各学院向教师教育学院送交学院实习工作总结、评优材料等,完成教育实习经费报销工作。

(二)六层次
1.
技能考核:凡未修完学科教学论、课堂教学技能训练、班主任工作技能训练等教师教育类课程,或未经微格教学训练、书写技能测试不合格、普通话水平测试未达到规定等级的学生,均不能参加教育实习。
2.
实习教育(第1周):组织学习文件,包括教育实习工作的有关规定、学校和学院的实习计划等。学习教育实习工作任务与工作方法,开展实习纪律教育和教师礼仪指导等。
3.
名师示范与微格集训(第1-2周):聘请基础教育一线名师来校为师范生讲授示范课,让师范生感受名师的教学能力与风格;结合即将前往的实习学校情况,由校内指导教师在微格教室对每一位师范生进行学科课堂教学强化训练与指导等。
4.
基地见习(第2-4周):进入实习学校,进行教育观摩。观察了解学校、学生、教师、教学、班级管理、教育行政等各方面情况。
5.
基地实习(第5-14周):在实习学校老师的指导下,进入实际课堂,开展教学工作、班主任工作、教育行政实习工作和教育调查与研究工作。
6.
总结研习(第15-18周):进行实习总结、研究、反思,组织、指导学生参加教育实习征文比赛,分享实习经验。

四、教育实习的成绩考核与评定

()教育实习成绩评定包括教学工作实习(50%)、班主任工作实习(30%)、教育行政实习(10%)与教育调查研究报告(10%)四个方面。个别特殊专业的成绩评定可根据专业特点予以适当调整,若因特殊情况无班主任工作成绩的,总成绩中教学工作实习成绩占70%,教育行政实习成绩占15%,教育调查研究报告成绩占15%。具体的调整方案应在各师范专业教育实习课程标准中体现。

()教育实习成绩由实习学校指导教师、原班主任和教育行政工作指导教师按单项成绩予以评定;本校指导教师根据自己的指导、听课、实习生个人总结等情况,在征求队员意见的基础上,对实习学校指导教师的评定进行合理、公正的调整,评定每位实习生的成绩并提交学院教育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教育实习的单项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实习总成绩按单项成绩比例求和,总成绩按五级制记分,百分制换算成五级制:优(90100分,一般不超过实习生总人数的20%),良(8089分),中(7079分),及格(6069分),不及格(59分以下)。

()教育实习成绩不及格者须重修,一般安排参加下一年级教育实习。

五、教育实习的组织与管理

教育实习工作在分管校长领导下,实行校、院、实习学校三级管理,教师教育学院负责教育实习的宏观管理,学科学院负责教育实习的组织管理和实施工作,实习学校负责实习生入校后的具体安排和指导教师分配等工作。

()教师教育学院

1.负责制定和修改教育实习工作的有关规定,组织审核各师范专业教育实习课程标准和教育实习计划。

2.配合学科学院开展教育实习基地建设,加强与实习基地的联系与合作。

3.负责教育实习工作的检查、评估与协调。

4.负责教育实习经费的划拨和监管。

5.汇总学科学院教育实习总结,撰写学校教育实习总结,组织经验交流,提出整改建议和措施,组织评优等工作。

()学科学院

1.成立由学院分管教学院长任组长的教育实习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各专业的实习工作。

2.组织教师编写各师范专业教育实习课程标准,制定教育实习计划。

3.每年510日前向教师教育学院报送本年度各专业教育实习计划(相关用表在教师教育学院网站下载),领取实习的有关材料。

4.选派思想政治素质好、师德高尚、教学经验丰富、具有一定组织能力的教师担任教育实习指导教师。

5.组织实施教育实习计划(确定指导教师,选择实习学校,确定学生的分组和管理实习过程等)。

6.做好实习学生的思想工作,加强实习纪律和安全教育,督促检查实习的准备、试讲、微格教学等工作。

7.督促指导教师根据教育实习任务和要求做好实习的具体工作,检查实习质量和实习效果。

8.评定教育实习成绩。

9.组织专业教育实习经验交流会,评选实习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院级表彰并向学校推荐。

10.负责教育实习经费的开支。

11.负责教育实习基地的建设和管理。

12.建立教育实习档案管理制度,充分利用档案进行专题研究,不断改进教育实习工作,提高实习质量和教学质量。

(三)实习学校

1.会同我校以及各学院教育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开展教育实习工作,建立由主管校领导为组长,以教务处主任、德育处主任、总务处主任为副组长,年级组长、科组长、原科任老师、原班主任为主要成员的实习工作领导小组。

2.组长和副组长负责实习过程的宏观管理,主要包括委派指导教师、确定实习班级、实习生的安置、调控实习过程,为实习生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3.确定本校指导实习生的专业教师、班主任和行政工作指导教师。选派要有一轮完整教学经历或教学经验丰富的老师担任教学工作指导教师,选派思想政治素质好、师德高尚、具有丰富班主任工作经历的老师担任班主任工作指导教师,选派具备丰富教育管理经验的老师担任教育行政工作指导教师。

4.协助我校指导教师落实教育实习计划中规定的各项实习内容。

5.对我校的教育实习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指导教师的职责

(一)本校指导教师

1.每位指导教师指导实习生数不超过15名,组织试讲、评议课不得少于每生1节,听课不得少于每生2节,实习期间对所指导学生的实习学校实行月访。

2.指导教师职责

1)做好实习前的准备工作,包括了解实习生的业务能力及综合表现,安排学生学习教育实习的有关文件等。

2)向实习学校介绍实习生的情况,与原任课教师和班主任联系,落实具体实习任务。

3)指导和检查实习生的教学工作、班主任工作、教育行政工作及教育调查与研究工作。

4)抓好集体备课和试讲工作,听实习生讲课,组织和参加课后评议。负责选拔具有较好教学水平的实习生开设观摩课。

5)关心实习生的思想、工作、生活和身体健康。

6)督促实习生严格遵守实习生守则,并经常对实习生进行师德教育。

7)协同实习学校指导教师评定实习成绩, 并撰写评语。

8)及时向校、院领导和实习学校领导汇报工作。

9)具体负责实习经费的开支,严格执行经费管理规定,做到专款专用。

10)实习结束后及时写出实习工作的书面总结、指导实习工作的经验体会和有关意见和建议。

(二)实习学校指导教师

1.教学工作指导教师职责

1)介绍本课程教学情况,传授教学经验。

2)安排实习生的教学见习,指导实习生备课和试讲,审批教案。

3)听实习生试教和讲课,主持评议会,及时帮助实习生不断改进教学。

4)指导实习生批改作业和进行课外辅导。

5)评定实习生的实习成绩并撰写评语。

2.班主任工作指导教师职责:

1)向实习生介绍班级工作情况,传授班主任工作经验。

2)指导实习生制定班主任工作计划,检查计划执行情况。

3)指导实习生开展班会、班级日常管理、对学生的个别教育及家访等班主任工作,并主持实习生组织活动后的评议会。

4)评定实习生的班主任工作实习成绩并撰写评语。

3.教育行政工作指导教师职责

1)介绍相关处室工作规范和职责。

2)安排学生参与处室工作。

4)解答实习生教育行政实习中遇到的问题。

5)检查实习生教育行政实习工作情况,严格把关。

6)评定实习生教育行政实习成绩。

七、对实习生的要求

() 凡有学籍的我校师范专业学生必须参加教育实习,参加实习的学生应自觉遵守实习生守则,按照各专业教育实习课程标准的要求认真完成各项任务。

()在实习期间应认真备课,编写教案;制定班主任工作计划;做好听课评课以及主题班会、家访等记录,撰写教育行政实习报告,完成实习总结,并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撰写教育调查与研究报告。

()实习结束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本科学生教育实习手册上交学院,作为实习考核的依据。本科学生教育实习手册可在教师教育网站下载,用A4复印纸打印装订。

八、教育实习经费管理

根据实习包干经费标准,每年9月由教师教育学院一次性分配下达到学科学院,超支不补。各学院应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合理支配,做到专款专用。

附件:福建师范大学XX专业本科教育实习课程标准(试行)(示例)

附件:

福建师范大学XX专业本科教育实习课程标准(试行)(示例)

一、标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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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实习目的与要求

……

三、实习内容

*参照《福建师范大学本科教育实习工作的规定(试行)》相关规定,允许各专业根据学科具体情况做相应调整

……

四、实习时间安排

*参照《福建师范大学本科教育实习工作的规定(试行)》,各专业要细化每周的实习安排

……

五、实习方式与指导方法

……

六、实习报告的内容要求

*参照教师教育学院提供的实习手册要求,允许各专业有适合自己学科的具体要求

……

七、实习教材与主要参考书

……

八、实习考核与评价方式

*对于分散教育实习的方式,参照《福建师范大学本科学生分散教育实习管理办法(试行 )》,各专业要制定详细的考核评价标准

……

九、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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