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堂教学是教学工作中的主要环节,是实现价值塑造、能力培养、知识传授三位一体人才培养理念的主要途径。为规范课堂教学行为,严格课堂教学管理,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特制定心理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行为规范。

第一条              严谨治学,为人师表  教师应做到严谨治学,为人师表,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培养学生,体现知识传授与价值引领相结合。

第二条              学生中心,发展导向   教师应树立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关注学生的认知水平和发展需求,发挥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主体作用,实现教学目的。

第三条              注重融合,综合培养  课堂教学应注重知识、能力、素质有机融合,多组织高质量的课堂讨论,培养学生主动学习、深入思考、准确表达的能力。

第四条      严格要求,提高难度  应对学生高标准严要求,教学内容应注重吸收和引入学科前沿信息,适当提高教学内容的难度和挑战度。

第五条      形式多样,加强互动  课堂教学形式应多样化,因时制宜地运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提高学生课堂参与度和互动性。应注重加强课外答疑辅导和师生交流,做到课堂内外“教”与“学”双向互动。

第六条              综合评价,注重过程  采用多样化的作业设计体系和课程考核方式,要重视过程性评价,不单一依赖期末考试成绩作为评价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