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材的选用
1.任课教师、教研室(系)负责向学院推荐拟选用教材,经学院教材选用专家组审定批准后方可使用。
2.教材选用必须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注重教材的权威性、科学性、适用性与时效性,坚决杜绝水平低、质量差的教材。优先选用近年来出版的获国家优秀教材奖的教材、国家级规划教材、国家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教材、“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以及经学校重点立项的规划教材。
3.教材一经选定,任何个人不得擅自更换教材。如确有特殊原因需更换的,需向学院提出变更理由,并报教务处审批。
二、教材的征订及发放
1.我校学生的教材征订及采购由教务处教材中心统一负责。学院不自行征订或采购教材。
2.每年的教材征订时间原则上在5月份和11月份。学院根据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提前列出各年级各专业下学期所开设的课程名称,组织教师进行教材选用,汇总后填写教材征订清单,经分管教学院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在教材征订期内报送教务处教材中心(个别自购教材要先报教务处审批)。
3.填报教材征订清单时必须写明:课程名称,所用教材名称及其书号、版次、主编者姓名、出版社名称,使用该教材的年级专业及用书数量。
4.教材领取时间以教材中心通知为准。教师用书以学院为单位、学生用书以年级(专业)为单位领取。
三、教材的编写及出版
学院支持教师参加国内优秀教材的编写,特别是教育学、心理学特色教材的编写,对于学院教师出版的教材,学院有相应的资助和奖励措施。下附学院教师近三年编写出版的教材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