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补充工作的若干措施》(闽教规〔2022〕3号)和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关于做好我校2025届优秀师范毕业生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要求,福建师范大学心理学院于2024年10月29日开展2021级本科心理学(师范)专业2025届优秀师范毕业生认定工作,根据学生大一至大三学年期间综合评价考核,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现对2025届优秀师范毕业生拟推荐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期:2024年10月30日-2024年11月1日(共3个工作日)
如有疑义,请于公示期内向学院团学事务办公室(人文楼725)反映,逾期不候。
联系人:李老师(0591-22867863)。
福建师范大学心理学院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