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为增强党员党性修养,提高党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进一步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根据《福建省贯彻落实<2014-2018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实施意见》和《关于做好党建有关工作整改的通知》精神,现将我院2021年春季党员和预备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目的
通过党的创新理论、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的学习培训,充分运用创新理论、权威数据、鲜活事例、生动话语等,讲清楚党中央坚持全国一盘棋、集中统一领导疫情防控的制度优势,讲清楚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牢记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在疫情防控斗争中践行初心使命的生动事迹,讲清楚中国助力全球抗疫、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责任担当,帮助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牢固树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二、学习形式
1.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党课学习;
2.听取有关专家和老师的专题讲座;
3.党课录像辅导、影视观摩;
4.参与相关社会实践活动;
5.开展学习交流研讨会、演讲辩论活动等。
三、学习时间
2021年4月21日。
四、学习内容
1.党的“三基”知识,新党章,党支部工作条例,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
2.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在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一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精神;
3.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国“两会”精神;
4.党关于宗教问题的理论和方针政策,党和国家新制定路线方针政策及重要时事政治,意识形态领域相关知识等。
五、考核方法
1.培训结束后,每名学员必须上交心得体会书面材料一篇,字迹工整,内容充实,不少于一千五百字,并以此结合党课实际学习情况作为此次培训班结业的考核内容;
2.按时参加学习培训,出勤情况将作为党员评优评先、预备党员是否如期转正的参考依据之一。
六、宣传工作
1.利用学院官方微信、微博、易班以及青年之声进行宣传;
2.及时将培训班的动态上传到学院网站,并报送校组织部;
3.培训班结束后在院团委宣传栏举办一期心得成果展。
附件:
1.心理学院党校组织机构
2.心理学院党校学员学习纪律
3.心理学院2021年春季党员及预备党员培训班课程安排表
4.心理学院2021年春季党员及预备党员党课培训班学员名单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委员会
2021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