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福建师范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以及相关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的规定和要求,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全力提升人才选拔质量,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分专业拟招生计划及复试比例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含推免生数)

复试

比例

备注

040200

心理学

41

1:1.2

 

045116

心理健康教育

342

1:1.2

其中包括与福建技术师范学院的高校联培计划2

045400

应用心理

35

1:1.2

 

注: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学校和学院将根据各专业生源实际,对分专业拟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二、参加复试人员

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详见链接:http://psy.fjnu.edu.cn/d7/3b/c4669a317243/page.htm 

三、复试审核材料

考生以报名信息为准,在复试前通过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提交相关材料进行审核,所有考生应提供以下材料:

1.二代身份证(必须在有效期内);2.本科毕业证书或学生证或自考准考证;3.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4.《现实表现情况表》(需按要求加盖公章);5.学习成绩单(校级教学管理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

一志愿复试考生提交材料时间为20223268:003298:00

四、复试考核内容及分值

复试内容

复试形式

分值

备注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远程面试

不做量化,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外语听说能力

远程面试

10

外语听说

专业素质和能力

远程面试

50

 

A、大学本科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B、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发展动态的了解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C、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综合素质和能力

远程面试

40

 

A、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B、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状况。

C、人文素养。

D、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五、复试时间

复试时长说明:每位考生复试时间统一为20分钟。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测试时间

复试时间

备注

040200

心理学

419:00-1600

439:00—18:00

44

9:0018:00

模拟演练结束后通知考生分组情况和面试时间段

045116

心理健康教育

419:00-1500

439:00—18:00

44

9:0018:00

模拟演练结束后通知考生分组情况和面试时间段

045400

应用心理

419:00-1600

439:00—18:00

44

9:0018:00

模拟演练结束后通知考生分组情况和面试时间段

六、复试方式要求

采用网络远程面试。考生参加复试前务必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y.fjnu.edu.cn/)“招生管理”栏目及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http://bm.chsi.com.cn/ycms/stu/),提前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招生远程面试系统操作手册》和考生须知,保证对复试相关政策法规充分知情了解。

复试备用系统使用腾讯会议,账号及密码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七、录取成绩计算办法

专业代码及名称

复试权重

录取规则

040200心理学

045116心理健康教育

045400应用心理

30%

各专业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在招生计划内依次录取(“少干计划”及“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排名单列)。其中,总成绩=初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初试成绩权重+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权重,复试成绩权重为30%。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者;

2.思想政治素质或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3.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

4.体检或身心健康状况不合格者。

如果考生的总成绩完全相同而招生计划有限,则比较初试总成绩,成绩高者被录取;如果初试总成绩再相同,则比较满分大于100分的单科成绩之和,成绩之和高者被录取;如果满分大于100分的单科成绩之和再相同,则由学院再次组织复试,复试成绩高者被录取。

如有考生放弃或招生计划动态调整,依上述规则递补录取。

 

 

八、其他

(一)本实施细则依据《福建师范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文件要求的基础上制定。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细则如与教育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或学校公布的最新政策有出入,以教育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和学校公布的政策为准。

(三)咨询及申诉联系方式:

学院咨询电话:0591-22867815kming@fjnu.edu.cn

学院监督电话:0591-22867882chenfang@fjnu.edu.cn

 

心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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