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复试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促进复试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完善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选拔机制,在《福建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文件要求的基础上,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分专业拟招生计划及复试比例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含推免生数) | 复试比例 |
040201 | 基础心理学 | 6 | 1:1.2 |
040202 | 发展与教育心理学 | 19(1) | 1:1.2 |
040203 | 应用心理学 | 13 | 1:1.2 |
045116 | 心理健康教育 | 22(2) | 1:1.2 |
045400 | 应用心理 | 33 | 1:1.2 |
注: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学校和学院将根据各专业生源实际,对分专业拟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二、参加复试人员
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详见链接:http://psy.fjnu.edu.cn/98/dd/c4669a235741/page.htm)
三、复试审核材料
考生以报名信息为准,在复试前通过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提交相关材料进行审核,所有考生应提供以下材料:
1.二代身份证(必须在有效期内);2.本科毕业证书或学生证或自考准考证;3.《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4.《现实表现情况表》(需按要求加盖公章);5.学习成绩单(校级教学管理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
一志愿复试考生提交材料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13日23:59。
四、复试考核内容及分值
复试内容 | 复试形式 | 分值 | 备注 |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 远程面试 | 不做量化,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 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
外语听说能力 | 远程面试 | 10 | 外语听说 |
专业素质和能力 | 远程面试 | 50 | A、大学本科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B、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发展动态的了解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C、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
综合素质和能力 | 远程面试 | 40 | A、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B、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状况。 C、人文素养。 D、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
五、复试时间
复试时长说明:每位考生复试时间统一为20分钟。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测试时间 | 复试时间 | 备注 |
040201 | 基础心理学 | 5月15日 8:30-11:30 | 5月17日8:30—11:15 |
模拟演练结束后通知考生面试时间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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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202 | 发展与教育心理学 | 5月15日 8:30-12:00 | 5月17日8:30—18:00 | |
040203 | 应用心理学 | 5月15日 8:30-12:00 | 5月17日8:30—18:00 | |
045116 | 心理健康教育 | 5月15日14:00-17:30 | 5月18日8:30—18:30 | |
045400 | 应用心理 | 5月15日14:00-17:30 | 5月17日13:00—18:30 5月18日8:30—18:00 |
六、复试方式要求
采用远程复试。考生参加复试前务必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页(http://yjsy.fjnu.edu.cn/)“招生管理”栏目,提前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招生远程面试系统操作手册》和考生须知,保证对复试相关政策法规充分知情了解。
各复试小组Zoom账号及密码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七、录取成绩计算办法
专业代码及名称 | 复试权重 | 录取规则 |
040201基础心理学 040202发展与教育心理学 040203应用心理学 045116心理健康教育 045400应用心理 | 30% | 各专业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在招生计划内依次录取(“少干计划”及“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排名单列)。其中,总成绩=初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初试成绩权重+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权重,复试成绩权重为30%。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者; 2.思想政治素质或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3.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 如总成绩并列,则初试总分较高者优先录取;如初试总分也并列,则初试业务课总分较高者优先录取;如业务课总分也并列,则初试外语分数较高优先录取。 |
八、其他
(一)本实施细则在《福建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文件要求的基础上制定。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细则如与教育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或学校公布的最新政策有出入,以教育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和学校公布的政策为准。
(三)咨询及申诉联系方式:
学院咨询电话:0591-22867815;kming@fjnu.edu.cn
学院监督电话:0591-22867882;chenfang@fjnu.edu.cn
心理学院
2020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