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切实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福建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闽师研〔2017〕68号)精神,为做好2021年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确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认对象
已具有我校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的教师和申请首次招收硕士研究生的教师。
二、工作程序
1.个人申请。申请人向拟招生专业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每位教师当年度申请的硕士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招生方向各不超过2个。校外教师申请学术学位硕导岗位的,请务必注明所获何种“省级以上专家称号”,否则不予审理。
2.学院审核公示。学院对申请人招生条件进行核查,重点对申请人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学术诚信等方面进行考核,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申请人的岗位资格进行审议并表决。《申请表》和审议表决结果在学院网页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学院将《本校硕导招生资格确认汇总表》、《校外兼职人员首次招生资格确认汇总表》报研究生院。
3.学校复核公布。研究生院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对相关申请进行复核,复核合格的本校教师名单予以备案公布,复核合格的校外人员名单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表决通过后予以备案公布。
三、工作要求
学院须保存硕导招生资格确认工作过程中申报、决议、公示等环节有关材料至2020年12月31日。
受疫情影响,本次工作暂只提交电子版材料,请各位老师于2020年4月26日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kming@fjn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校内新聘导师填写报送:附件1、2;
校内续聘导师填写报送:附件3;
校外新聘导师填写报送:附件1、2;
联系人:阚老师
联系电话:0591-22867815
电子邮箱:kming@fjnu.edu.cn
福建师范大学心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