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学校通知,本学期本科教学工作应于2025621日前结束,考查科任课教师应在此前完成随堂考试。其它课程考试时间及监考安排详见附件。该附件仅用于教师查询监考安排,学生考试安排以个人教务系统查询到的结果为准。


  一、领卷


公共课《发展与教育心理学》试卷由主监考教师于考前30分钟领取,仓山校区到文科楼一楼教师休息室领取,旗山校区到人文楼716教学资料室领取。


专业课试卷统一由课教师于考前一天人文楼716教学资料室领取。


协助大外部、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进行监考工作的副监考教师无需领卷。


二、监考


监考教师应提前15分钟到达考场,组织学生按教务管理系统生成的座位号有序就座,并做好学生的证件查验工作,证件为学生证或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餐卡无效)。


宣读《福建师范大学考场规则》,提醒学生禁带手机、手表、运动手环等电子设备。组织学生在《考生名单》上签到。在监考过程中认真负责,多走动巡视,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考试结束收齐试卷,清点份数并将实考人数填写在试卷袋上,最后交回给该科目任课教师。


  三、考场座位安排


1、平面教室,应隔位安排;阶梯教室,应隔排隔位安排(阶梯教室中的平面部分可隔位不隔排安排学生考试)。


2、不同课程安排在同一教室考试的,应按照单、双排分开的原则实行隔排隔位安排。


3、开卷考试考场可只隔位安排。


 四、其它注意事项


1、如有老师在被安排的监考时间有其他事情无法来监考,可自行与其他老师对调,并向教学秘书备案。我处不再做统一调整。


2、考试时间段为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毛泽东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大学英语、教师学(含教师职业道德)的考试时间不同于上述时段,请相关老师务必看清楚自己的监考时段,切勿迟到。


3、部分考场为混合考场,考场内学生的任课教师不同,请监考老师按照《考生名单》上的任课教师将回收试卷进行分类。


附件:24-25-2期末考试安排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