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申报的老师最迟于12月13日前将申请简表以及成果汇总表发送至邮箱cyx094108@sina.com,并烦请微信或QQ告知一声,谢谢!(奖金单项分配表暂不填写,等社科处反馈后,连同项目奖励一并再做。)
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7年度教师科研业绩奖励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依据:请各单位根据《福建师范大学教学科研业绩奖实施办法》(闽师人〔2015〕6号)的规定,进行科研业绩奖励申报,其中:学术论文在CSSCI(最新版,含扩展版、集刊)、CSCD等收录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的均可申报。
二、申报科研业绩奖励的期限:受理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教师科研成果(2016年未申报的科研成果可以补报,其他年份补报的均不予受理)。
三、申报程序:请各单位及时通知教师填报科研业绩奖励申请简表(每个教师可以把多项成果填写在同一张表格上,见附件1),并指定专人负责审核、校对、汇总,填写“2017年度**学院教师科研绩效奖成果汇总表”(见附件2)。
各有关单位仅报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必须注明专著、译著、编著、工具书等以及是否受校内资助,否则不予受理)、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奖成果和被厅级以上政府采纳的咨询报告,并附上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原件(原件不退还,奖励后直接交图书馆典藏),发表的学术论文刊物的封面、目录、内容(第一页)和版权页复印件,获奖成果证书复印件,咨询报告内容和采纳证明复印件一份。
社科处和科技处受理学术著作和学术论文等的申报工作,教务处受理有关教材申报。同一成果只能归属一个部门申报,杜绝同一成果向不同部门申报的现象。省部级以上纵向科研项目(除人才和部分专项项目外)、横向委托项目、项目成果鉴定评审等内容的申报由社科处直接负责,学院和教师本人不再申报(只负责后期的核对)。
请各有关单位将申报材料(成果汇总表必须由学院领导签字、盖单位公章)于12月15日前报送社科处审核、确认,并将学院成果汇总表的电子版发至:kycwk@fjnu.edu.cn,学校将对科研业绩奖励成果和奖励金额进行汇总、核定、反馈、公示和审批,并于12月30日前反馈各有关单位。
四、科研业绩奖励的发放程序:
1.请各有关单位根据社科处反馈的教师业绩奖金金额,及时通知获奖教师,并认真、如实地填写“2017年度教师科研业绩奖励奖金单项分配表”(见附件3,表格必须以电子格式填写,不能用手写);每位教师累计的奖金超过10000元可按多月发放(原则不超过4个月,拟在2018年3、4、5、6月发放),10000元以下在单个月内全部发放完毕;每项业绩奖成果填写一份表格;若按多个月发放的奖金,多个月相加的奖金总额必须等于所有业绩奖成果的总奖金。
2.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审核、校对教师已填写好的奖金单项分配表,发现错误,及时纠正;在确认无误的情况下,按教师的姓名将该教师总奖励金额按不同月份分别累计,并填入“2017年度**学院教师科研业绩奖金学院汇总表”(见附件4,表格必须以电子格式填写,不能用手写),并再次核对该学院教师的总奖金是否与实际相符。
3.各有关单位教师申报的奖金单项分配表由学院备存,学院汇总表(领导和经办人签字,并盖章)务必于2018年1月10日前报送社科处确认。
4.请各有关单位安排负责该学院“教师收入管理系统”录入的教师对已由社科处确认后的奖金金额录入该系统,校对无误后,于每月10日前将税前奖金分配表报社科处确认、签字后,及时到财务处计税,并将税后签字单、税后奖金分配表(领导签字、盖章)和银行转账文本报社科处,由社科处到财务处统一办理相关银行转账手续。
5.社科处电话:22867476,2867459,邮箱:kycwk@fjnu.edu.cn。
由于此项工作涉及广大教师的切身利益,请各有关单位务必及时通知到每位教师(包括离退休教师),切实按要求做好各项工作。
附件: 附件1:福建师范大学科研业绩奖励申请简表(人文社科类).doc
社会科学处
2017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