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研究性、实践性、满意性”的教学理念,进行“以教导学、以学促教、教学互动、教学相长”的教学改革,着力打造“师生成长共同体”,建立“全人、全面、全程”的教学管理制度,经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在我院设立xx名师研究室。
1、目标
(1)探索教学与科研并重的实现机制,建设高水平的教学研究团队。
(2)充分发挥名师的引领作用,培养新一代的教学名师。
(3)从研究的高度促进教学质量的提升和学生的成长。
2、组建
(1)每个名师研究室由3人组成,室主任由个人申请,院教学委员会选聘,室成员由室主任选聘。
(2)室主任条件:教授或任职8年以上的副教授;省、校、院教学名师;被评为学生满意教师6次以上(校青年教师教学技能大赛获奖者、校本科课堂教学优秀奖获得者计一次满意教师)。
(3)室成员条件:被评为学生满意教师3次以上(校青年教师教学技能大赛获奖者、校本科课堂教学优秀奖获得者计一次满意教师),没有参加研究所或退出研究所的教师,可以由不同专业的教师组成。
3、要求
(1)考核项目:①每个名师研究室每学期3节、每年共6节为全院教师开设学习观摩课,时间为每年3—5月、9—11月。每月初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学习观摩课时间、地点、内容等,每次活动结果报告在网上发布,每学期有一节为实验探索课;②每个名师研究室每学期3节、每年共6节为大三学生点评课,6节点评课的时间为每年3—5月、9—11月,每月初在学院网站上公布点评课时间、地点、内容等,月底学生准备后按名单随机抽取1—2名学生讲课,每次活动结果报告在网上发布;每学期有一节为实验探索课,由学生自组织;③每年为全院教师做一次教学研究报告。
(2)建议项目:①每年每位成员在CSCD、CSSCI刊物上发表教学研究论文一篇;②组织申报各级教改和教学成果奖项目。
4、支持
学院3年共给每个名师研究室9万元经费支持,其中4.5万用于差旅费、版面费、培养费等,4.5万元作为劳务费自主发放。
(2)每位教授每学期至少参加1次学习观摩课活动;每位副教授、讲师至少参加3次学习观摩课活动,对教师完成情况学院按会议签到制度予以奖罚。
5、考核
(1)根据考核项目完成情况予以奖罚。
(2)根据活动成果确定新一轮名师带头人。
心理学院院长
连榕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