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心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师大心理〔2019〕3号)工作安排,组织开展了2019年心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申报、评选工作。经专家评审推荐、公示等程序,决定对10个项目予以立项资助 (具体名单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项目建设时间为一年,各项目负责人应积极开展研究工作,合理使用项目经费,按质保量完成预期任务。2020年4月将进行项目结题验收工作。
二、经费资助。每一结项的小组获得学院1000元项目经费资助,项目经费落实到承担项目的小组成员,并用于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具体参照《福建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三、其他。指导教师应做好指导和监督工作,各项目组要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合理使用项目经费,加强项目建设,推动项目顺利结题。
福建师范大学心理学院
2019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