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管理办法(修订)》(闽师研〔2017〕30号)文件精神及我院研究生助管工作实际情况,现就本学期“助管”岗位数和有关招聘具体方案如下:
一、聘任岗位及要求
要求:思想健康、综合素质较好、性格开朗、工作认真、细心负责、善于与人沟通、具有团队精神、有较为充裕的工作时间、有学生工作经历。助管每周工作量为4个半天(坐班时间一般4到5个半天,有些工作需要课余时间处理)。招聘岗位具体职责和要求如下:
分管学生工作院长助理:1名,心理学院及心理学专业的学生;
二、聘任岗位具体职责
职责:主要从事各项管理辅助工作,如日常事务、日常管理、工作咨询、业务联系、信息录入、会议服务等。
三、助管报名条件
1 .取得我校正式学籍,在规定的基本修业年限内学习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含委培、定向研究生)可以申请学校设立的研究生助管岗位。
2. 研究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助管岗位的聘任:
(1) 在受到各类处分后一年时间内的研究生;
(2)存在诚信危机者,包括不能按时缴纳学费、住宿费的研究生,在学术研究中有弄虚作假行为;
(3)参加非法组织或活动的研究生;
(4)本学年有课程考试不及格的研究生。
四、招聘流程
1.3月8日-12日,申请“助管”岗位的研究生登陆“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在线填写提交《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兼任“助管”工作申请表》。
2.面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五、“助管”津贴发放
每月10日前,设岗单位登录“学生工作管理系统”,对岗位聘任期内研究生“助管”上个月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经审核无误后,财务处将岗位津贴500元发放到研究生“助管”的银行账户。
如设岗单位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研究生“助管”,不予发放该考核月份的津贴。
福建师范大学心理学院
2021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