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研究生:
为做好2024年冬季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进一步提升学位论文质量,确保学位授予工作有序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位申请预登记
9月2日——9月9日,学院启动2024年冬季申请学位预登记,研究生本人登陆研究生院“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http://gedu.fjnu.edu.cn/)提出申请,学院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资格审查等流程,逾期未提交申请的,本次学位申请自动终止。
二、资格审查
(一)学院开展资格审查工作
1、9月9日前,研究生须在“系统”里完成科研成果录入和开题报告上传。
2、9月10—9月11日,学院根据学校研究生毕业和学位申请的具体要求(见附件2)开展审查工作。
3、审查结果由学院录入“系统”(研究生可在“系统”查询),在学院网页上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内容见附件3)。
4、请申请毕业的研究生务必在9月10日前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完善个人信息并上传蓝底证件照,9月14日前研究生学籍卡由学院统一打印一式两份交研究生院。
5、通过预答辩的博士研究生方能通过资格审核,并在9月12日前提交《福建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申请表》和《福建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意见书》各一份到学院。2022级之前的硕士研究生可参照《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管理办法》(师大研【2022】19号)执行,2022级之后的研究生需严格按照该办法执行。
(二)9月14-18日,学校对学院的资格审查情况进行抽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自动终止2024年冬季学位申请。
三、学院对送审论文进行文本复制检测
毕业与学位申请资格复查合格者,方可参加学位论文文本复制比检测和送审。
(一)9月11日—9月15日,毕业与学位申请资格审查合格者,登陆“系统”上传送审学位论文,并提醒导师按时登录系统对学位论文进行审核。上传后即刻下载确认版本是否无误,文本复制比是否符合要求。学位论文上传要求是:学位论文所含各类附件须与正文合并成一个PDF 格式文件上传;中文摘要以TXT 格式上传;博士自评表须上传至“系统”中“附件”(其他材料请勿上传至“附件”)。
(二)学生进入“系统”中“论文基本信息”模块填写相关信息,并在“论文申请”模块填写论文语种。
(三)导师需在9月11日—9月16日下午三点前进入“系统”对论文进行审核,需与研究生确认论文文本复制比符合我校要求,方能点击“审核通过”,审核通过后学院方可进行检测。
(四)导师论文审核结束后,9月17日学院对论文进行文本复制比检测,检测结果和检测报告由学院导入系统供师生查询。
(五)9月18-19日,学校按以下相关规定审核论文文本复制比检测结果。 1.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各学科评议组或全国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如根据全国艺术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2020 年4月发布的《艺术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论文写作规范》中要求“论文内容与前人论述内容的重复率不得超过 10%”。 2.若各学科评议组或教指委无明确规定的,则根据《福建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规定(修订)》中的“文本复制比检测结果认定”执行。
(六)经学位论文文本复制比检测和本单位学术委员会研判,若存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按《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实施细则(修订)》执行。
(七)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国家保密局关于印发〈涉密研究生与涉密学位论文管理办法〉的通知》(学位〔2016〕27号)和《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非公开学位论文保密管理暂行规定》(师大学校办〔2014〕37号)文件规定,已经审定为非公开的学位论文,按照上述文件要求进行管理;在开题前未提出“非公开学位论文”申请的,在学位申请全流程各个阶段均不予变更受理。
四、学位论文送审
(一)9月19日—10月31日,开展学位论文送审工作,分为学校盲审和学院盲审。
1. 9月19日—20日,研究生院随机抽取学校盲审论文,
参加者,视为终止2024年冬季学位申请。
2.学院盲审的硕士学位论文,由学院组织3位校外同行专家进行评阅,专家所在院校须与我校水平相当。
(二)论文盲审评阅要求和结果认定按照《福建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规定(修订)》执行。
(三)学院应及时公布盲审评阅结果。研究生院于10月31日公布学校盲审评阅结果。
(四)研究生院核算由学校盲审的学位论文评审费用,学院于10月31日前提交“经费说明”。
五、学位论文答辩
(一)11月15日前,各学院组织开展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答辩结束后,学院应及时将答辩结果录入“系统”。若论文有加审的,应根据加审进度合理安排答辩时间。
(二)学位申请人应根据送审评阅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填写《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专家评阅意见落实及修改情况表》,经学院审核通过,方可参加本次学位论文答辩。
(三)各学院须提前在系统“录入”学位论文答辩安排表,提前三天公布答辩安排,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六、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
(一)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答辩通过的学位论文,从申请人的思想政治表现、课程成绩、论文答辩和创新性成果等方面综合评价。对学位论文做好质量把关,同时重点做好以下风险论文的审议工作:
1.近三年国家或省抽检中,“存在问题学位论文”的指导教师所指导的学位论文;
2.加审后通过的学位论文;
3.多次送审(两次及以上)的学位论文;
4.答辩委员会非全票通过的学位论文;
5.超出学制年限的研究生撰写的学位论文;
6.其他存在质量风险的学位论文。
学院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召开前三天前将风险论文的终稿、评阅意见书、评阅意见落实及修改情况表和答辩后修改说明送至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保证委员有充足的时间审议论文。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可成立专家组对风险论文进行逐一审查,重点审查学位论文质量是否达到所属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的学位标准,专家组需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汇报整体审查情况。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需再对风险论文逐一审查,对达不到学位标准的,要给出明确而充分的依据,并坚决终止本次学位申请。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必须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报告附件4数据分析情况和附件5风险论文审议情况,并于11月20日前将相关材料提交研究生院。
七、学校对答辩后学位论文终稿进行文本复制比检测
(一)11月24日23点前,学位申请人在“系统”中上传答辩后的学位论文终稿,上传后即刻下载确认版本是否无误,文本复制比检测结果是否符合要求。上传要求是:论文需由WORD文件直接转成PDF文件,附上授权声明(除开题前申请保密的论文,其余勾选“不保密”)和原创性声明手写签字扫描件,论文版本应与提交图书馆的版本一致,且与纸质版论文一致。因版本提交错误或逾期未提交产生的责任由研究生本人承担。
(二)11月25日16:00前,导师在“系统”内审核完成学生提交的答辩后学位论文终稿,并与学生确认论文文本复制比检测结果符合我校要求,方能点击“审核通过”。逾期不可修改、变更学位论文。
(三)11月26日—27日,学校对学生提交的答辩后学位论文终稿进行文本复制比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录入系统供师生查询,检测合格者方可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议、表决是否授予学位。
学校按以下相关规定认定论文文本复制比检测结果。
1.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各学科评议组或全国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如根据全国艺术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2020 年4月发布的《艺术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论文写作规范》中要求“论文内容与前人论述内容的重复率不得超过 10%”。
2.若各学科评议组或教指委无明确规定的,则根据《福建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规定(修订)》中的“文本复制比检测结果认定”执行。
八、提交学位申请相关材料
(一)学院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分委员会,提出建议授予学位名单。
(二)11月22日前,学位申请人提交学位申请相关材料纸质版和论文纸质版,具体要求见附件6,由所在学院汇总齐全后,送交研究生院。
九、学位授予和证书发放
(一)12月中下旬,学校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议、表决授予学位名单。
(二)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以学校具体通知为准。
十、其他有关事项
(一)在2024年冬季学位申请中,若工作要求有新变化,将在研究生院网页(http://yjsy.fjnu.edu.cn/)及时公布,请学位申请人、导师及时关注。
(二)有关工作文件和表格样式、学位论文模版等,请在研究生院主页查阅、从“学位管理”栏目下载,以免版本错误。
(三)联系电话:22867438(研究生院学位管理科),22867815(心理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附件:
关于做好2024年冬季各类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1:2024年冬季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安排表.doc
附件5 各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报告.docx
心理学院
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