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实践团队: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相关论述,提升心理学专业实践能力,福建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学生在2020年7、8月期间组建了多支大学生实践队伍,赴各地区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社会实践,加深了对国情社情的了解,并用实际行动为社会贡献了力量。
为进一步总结实践成果,扩大活动影响,引领更多青年学生积极投身社会实践,接受教育、增长才干,学院团委将对各支部暑期社会实践团队进行评比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小我融入大我青春献给祖国
二、参与对象
心理学院2020年暑期社会实践团队和个人
三、评选内容及安排
(一)先进个人
1.考评要求
(1)有一篇优秀的社会实践总结报告;
(2)实践活动真实可信,有具代表性的、本人出镜的活动照片;
(3)实践过程中能发扬吃苦耐劳、团结合作、勇于创新的精神;
(4)实践活动中有突出表现,得到实践单位、群众的好评,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
2.材料申报
(1)个人填写附件1《2020年心理学院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申报表》,以“年级姓名+先进个人申报表”命名;
(2)选取一张最具代表性的活动照片,以“学号姓名”命名;
(3)以上材料与暑期社会实践总结报告一同打包,以“年级姓名+先进个人申报材料”命名并提交给各班团支书,团支书汇总后于10月12日24点前发送至实践部邮箱1765703970@qq.com。
3.评选流程
(1)个人提交上述申报材料,由学院团委初步评定;
(2)对于通过初评的同学,采取易班轻应用投票方式,于2020年10月15日10:00-17日22:00进行投票,投票情况占总评30%。
(3)根据社会实践总结报告、先进个人申报表及易班轻应用投票情况,由学院团委择优选出“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4.奖项设置
根据报名人数,评选出“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5-10人,给予相应荣誉证书,并择优推荐参评校级、省级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二)优秀团队
1.考评要求
(1)团队按要求提交完整的总结材料;
(2)活动主题突出,形式新颖,在实践中体现创新性;
(3)队员以良好的精神风貌和团结奉献的精神扎实开展工作;
(4)社会实践活动准备充分,成效显著,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
2.材料申报
各实践团队根据事先上交的总结材料制作PPT(3-5分钟),以“团队名称+优秀团队申报”命名并于10月12日24点前发送至实践部邮箱1765703970@qq.com。
3.评选流程
(1)各实践团队提交汇报PPT,实践部将其与原本总结材料汇总,由学院团委初步评定。
(2)现场汇报
时间:10月17日晚上18:30(暂定)
地点:待定
(3)由学院团委根据团队的申报材料、在工作中取得的成绩以及现场汇报的表现择优选出“暑期社会实践优秀团队”。
4.奖项设置
根据各实践队的申报情况,评选出优秀团队1-3个,给予相应荣誉证书,并择优推荐参评校级、省级暑期社会实践优秀团队的评选。
四、联系方式
院实践部部长 傅耀如 15260060501
院实践部副部长 田珉 15534475618
院实践部副部长 黄书影 13695960676
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委员会
2020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