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
为引领广大青年学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同时,为践行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相关论述,发挥心理学科专业优势,提升专业实践能力,经研究,决定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开展2020年福建师范大学心理学院暑假社会实践活动,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小我融入大我,青春献给祖国
决战脱贫攻坚,投身强国伟业
二、活动时间
2020年7-9月
三、参与人员
福建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
四、参与形式
(一)自行组队。学生可自行组队(校级重点团队人数需在5人以上),采用“云组队”、“云调研”的方式参与实践活动。每个班级至少组织一支实践队。
(二)个人实践。以个人为单位进行返乡社会实践,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就近开展活动。
五、主要内容
(一)开展国情社情观察活动。鼓励我院学生利用暑假,在所在地就近深入观察调研改革开放、精准脱贫、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过程发生的变化。深刻理解我国社会发展的新面貌新成就。
(二)开展科技支农帮扶活动。重点围绕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开展农技培训推广、农业科普讲座、金融知识下乡、乡村规划引领、乡风文明宣传等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
(三)线上心理援助活动。鼓励我院学生利用暑假,以团队或个人的方式,积极发挥自身专业特长,参与线上心理援助活动,利用互联网优势帮助他人解决心理问题和心理困扰。
(四)开展爱心志愿服务活动。鼓励弘扬志愿者精神,传播志愿服务理念,深入社区、学校、特殊机构等,接触帮扶群体,提升自身服务水平。结合专业特长、兴趣爱好开展各种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如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培养志愿者服务精神,积极探索利用心理学专业知识服务社会的新思路,新方法。
(五)开展“心心相印”主题活动。充分发挥我院心理学专业特色和技能特长,结合我院学生返乡分散社会实践的作用,鼓励学生或团队就近开展心理学知识科普宣传活动或进行实地的心理状况调研,撰写调研报告,以实际行动宣传心理学知识,引导社会关注心理健康发展,提高心理健康素质,构建和谐社会。
(六)开展“互联网+”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利用暑假开展与专业相关的调查研究或创业实践活动,可就某一热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并撰写专业论文,或进行前期创业实践调查撰写提交创业项目计划书。
(七)其他社会实践形式。可以通过开展便民服务、义务劳动、学习参观、科技发明、大学生勤工俭学活动等形式,结合专业知识与技能,在实践中锻炼和提升自我。
六、活动详情
(一)活动申报(时间安排:7月8日-13日)
各实践团队、个人要紧扣我院2020年暑假社会实践主题,广泛发动,精心设计实践方案,开展富有专业特色、有创新性的时间活动。
1.团队实践申报要求
(1)申报内容要求紧密结合本次社会实践主题,充分发挥学科专业优势,立足服务社会发展实际。
(2)团队要求:由于今年疫情影响,以云组队形式为主,团队以实践活动开展所属地学生为第一负责人。校级重点团队人数需在5人以上(含指导老师),队伍精干,成员专业、能力互补,团队的归属学院为团队第一负责人所在学院。实践团队一般应有1名以上指导教师全程带队指导。
(3)各社会实践团队至少选择一项社会实践项目,确定项目负责人和团队成员,围绕项目内容设计实践方案,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报材料至学院。获得立项许可后,开展社会实践、撰写社会实践报告、形成实践成果,并在活动结束后上报实践成果。
(4)社会实践团队项目负责人需填写《福建师范大学2020年暑期社会实践重点团队申报书》、《福建师范大学心理学院2020年团队基本信息汇总表》电子版,各班团支书汇总收齐并于 7月 13日8:00前统一发送至学院团委实践部邮箱:2673454467@qq.com。同时,有意申报校重点实践团队的队伍将材料于7月12日8:00前发至学院团委实践部邮箱:2673454467@qq.com。
2.个人实践申报要求
个人实践无需单独申报(已报名团队实践的同学可不再申报个人实践),请各班级团支书将本班个人实践申请情况汇总(见附件5)后,电子版统一于7月13日8:00前发送至学院团委实践部邮箱:2673454467@qq.com。
(二)活动开展(时间安排:7月至8月)
1.保障安全,预防风险。各实践队要认真做好暑假社会实践活动的安全教育。特殊时期,要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不得在中、高风险地区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低风险地区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开展。应根据地方疫情形势动态调整工作部署,如遇突发情况,应立即暂停相关地区的活动,妥善做好有关安排,杜绝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同时,也要在活动开展前,充分研究形势,提前做好安全预案,认真制定落实好安全纪律,严防各种意外事故的发生。各实践团队负责人要做好团队安全工作,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保证整个实践活动的安全顺利。
2.就近就便,鼓励线上。应在线上或居住地所在市级或省级行政区域内开展实践,尽量减小活动半径。严禁组织大规模、大范围人员聚集活动,原则上不跨地区进行。对非必需实地开展的实践活动,鼓励以线上形式开展。对于确需跨省级行政区域开展的重点实践活动,须经学院党委审批同意并报校团委备案,实施一团一报审批制,且必须由指导老师全程带队。
3.突出主题,注重实效。实践应紧扣学院各活动主题,突出专业特色,为实践活动做好充足的准备,优先选择居住地所在市级或省级行政区域内开展实践。
4.重视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传媒,尤其是微博、微信、易班等新媒体的作用,积极开展宣传工作。每支社会实践队须在结束实践后提交实践简报与成员实践心得,重点团队还须提供实践过程中每次活动的新闻稿及相关照片,并编辑微信推送。
5.总结表彰,交流提高。各实践队实践结束后,要及时总结材料、撰写调研结果,并将相关材料报送实践部邮箱,校团委将根据社会实践评优评先文件精神和评分细则,对在社会实践中表现优异的单位、团队和个人进行评选表彰。
(三)活动总结评选(时间安排:9月上旬)
1.总结上报。暑假社会实践结束后,请各班级组织做好总结工作,对于团队实践的队伍,请各班团支书收齐总结材料(活动策划、活动照片、活动简报、活动总结、安全承诺书、实践成果或盖章证明材料);对于个人实践的同学,请收齐个人实践成果(预期成果或盖章证明材料),以上材料请于8月18日12:00前发送至学院实践部邮箱:2673454467@qq.com。
2.表彰评比。9月初,学院将组织暑假社会实践评比,对在社会实践中做出突出成绩和贡献的团队、个人进行表彰。
七、联系方式
谢小芬(师):15806029370
李奕昕(生):17689987392
附件:
1. 福建师范大学2020年暑假社会实践活动介绍信
2. 福建师范大学2020年暑假社会实践安全承诺书
3. 福建师范大学2020年暑期社会实践重点团队申报书
4. 福建师范大学心理学院2020年团队基本信息汇总表
5. 心理学院2020年暑假社会实践个人实践申请表汇总
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团委实践部
2020年 7月 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