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实验前,要明确实验的目的、要求、原理、步骤及操作规程,做好实验准备。未经请假,无故缺做或不做实验的,以旷课论处。

2、要听从指导,严格按实验步骤和要求进行操作,遇到问题应及时报告,未经指导教师同意不得使用与本次实验无关的设备。

3、 要保持实验室的安静、清洁,不得穿背心拖鞋进入实验室,不得将饮料、食品带入实验室。

4、注意安全操作。实验者要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并且动作要轻,精神要专注,不许随意拆卸仪器,不许乱旋转旋钮以免造成仪器严重磨损。遇有仪器发生故障或损坏时应立即汇报指导教师,酌情处理。

5、实验过程需要使用电脑设备时,不许更改、添加、删减电脑程序。因实验需要而须变动程序时,必须及时报告实验指导教师,由实验技术人员进行程序设置。学生私自变动电脑程序,按教学违纪处理;因此而造成设备损坏或者影响正常实验教学者,必须酌情给予赔偿。

6、使用电脑设备时,不许拆卸主机外箱及其它电脑相关部件,发现机器不正常或发现病毒,应立即报告指导教师,不许私自拆解维修或者调用程序进行检测。禁止自带U盘或其它外存储设备上机。

7、在实验设备上,严禁调阅实验用心理学专业软件系统,严禁变动心理学专业软件系统程序。实验管理人员和指导教师,必须履行告知、提醒和监督环节,加强心理学专业软件系统的日常监督与管理。在被告知的前提下,学生违规损坏心理学专业软件系统并造成损失的,按违纪论处,并赔偿所有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8、因心理学研究或者开发的目的,需要调阅实验用心理学专业软件系统的,必须履行报批手续,由实验室主任审查核准,并脱离实验室系统设备进行操作。研究单位和个人(含学生所在的课题组和指导教师),必须服从实验室的制度管理,并承担所有的知识产权和著作权责任。

9、要爱护设备、仪器、工具,凡无故损坏和私自拿走工具者,除追回或加倍赔偿外,以违纪论处,对不遵守或违反操作规程而造成设备、工具损坏者,应酌情赔偿损失。

10、严格遵守教学作息制度。因实验确实需要延长实验时间的,需及时报告指导教师,服从指导教师的决定和安排。

11、实验完毕,使用过的仪器、工具必须放回原处。做好卫生,关好电源、水龙头和门窗,经同意后方可离开。

 

心理学院

2020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