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训目的

通过党的创新理论、基本知识等学习培训,使广大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了解入党前应具备条件和应履行程序,系统掌握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任务、组织原则、纪律和党员标准,全面把握党员义务权利;通过学习党史,用党的奋斗历程和伟大成就鼓舞斗志、明确方向,用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坚定信念、凝聚力量,用党的实践创造和历史经验启迪智慧、砥砺品格;充分运用创新理论、权威数据、鲜活事例、生动话语等,讲清楚在疫情防控中彰显出来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帮助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牢固树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二、培训对象

经党组织研究确定的发展对象。

三、培训内容

1.党的“三基”知识,新党章,党支部工作条例,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

2.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在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一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精神;

3.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国“两会”精神;

4.党关于宗教问题的理论和方针政策,党和国家新制定路线方针政策及重要时事政治,意识形态领域相关知识等。

四、培训形式

以课堂教学、专题讲座为主,内容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为主,同时用好福建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网“大学习”在线学习平台、“学习强国”学习平台,通过观看录像、讨论交流、社会实践、撰写心得、网络平台自学等方式,强化培训成效。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或不少于24学时。

五、学习辅导材料

《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由分党校自行发放。

六、培训考核

(一)发展对象培训考核方式。发展对象的考试由各分党校根据党员发展工作节奏组织实施。

(二)培训审核工作。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培训经校党校审核后,合格者由校党校发给结业证书。各分党校在培训结束后,要及时将培训计划、考试试卷、合格人员名单(见附件,含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送交校党校存档,邮箱:fjsddx@fjnu.edu.cn

七、培训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培训管理。各分党校要把培训工作作为推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有力抓手,高度重视,周密组织,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

(二)提高认识,坚定理想信念。各分党校要大力加强参训学员的理想信念、爱国主义等专题教育,教育引导参训学员端正入党动机,筑牢思想根基,坚定理想信念。

(三)精心组织,确保培训实效。各分党校要精心设计学习形式、科学安排教学内容,合理选配授课教师,认真组织教育培训、考核测试、教育管理等工作,切实提高培训实效。

 

附件:

1.心理学院发展对象培训班组织机构

2.心理学院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学习纪律

3.心理学院发展对象培训班考试纪律

4.心理学院2021年春季发展对象培训班培训课程安排表

5.心理学院2021年春季发展对象党课培训班培训学员名单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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