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引导和帮助我校广大青年学生在社会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经研究,决定开展福建师范大学2019年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做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改革开放四十年 青春筑梦新时代

二、活动时间

2019年1-2月

三、参与人员

福建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

    四、参与形式

    (一)自行组队。学生可自行组队参与实践活动,团队人数应在5人(含5人)以上,具体人数视实践项目而定。每个班级至少组一支实践队。

    (二)个人实践。学生可根据文件相关要求自行参加寒假社会实践活动。

    五、主要内容

    (一)开展“我为母校代言”寒假返乡招生宣传活动。结合校团委、校招生办《关于开展福建师范大学“2019年寒假‘我为母校代言’专项社会实践活动》(团师委〔2018〕21号)精神,组织学生利用寒假回访高中母校,了解相关信息资料,发放我校招生宣传资料,通过开展宣讲会、咨询会或座谈交流会等,向母校同学宣传我校的办学成就、办学特色、报考条件,树立学校良好的社会形象。

(二)开展“走进社会大课堂”实践活动。鼓励学生利用寒假,结合自身专业和生涯规划,通过走访校友、兼职、参与专业就业领域调研等活动,提高专业学习兴趣,增强专业技能,完善职业生涯设计,为将来的就业打下坚实基础。

三)开展“家乡的改革印记”系列活动为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各学院可鼓励学生通过访谈当地人群、参观本地博物馆等活动了解家乡在改革开放后的发展,以照片、文字、短视频等方式记录家乡的变化,宣传家乡新发展。

(四)开展“挑战杯”课外社会实践活动。鼓励入选省赛备选项目的团队学生利用寒假,结合自身专业优势、选题特色和学院资源,将专业理论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去,对具有典型性的调研地开展问卷调研和人物访谈,增强调研的覆盖面和有效性,深化课题成果。

(五)开展“寒假志愿服务”活动。结合学院特色服务项目,组织学生至学校周边贫困村落、贫困中小学、社区敬老院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大力弘扬无私奉献和关爱互助的志愿服务精神。

(六)开展“我们的节日·迎新春”系列活动。春节是我国的传统节日,各学院可组织学生根据各自家乡特色,以照片、文字等形式,宣传家乡优秀的春节习俗文化。

(七)开展“感恩父母”活动。利用寒假返乡期间,鼓励学生合理安排寒假时间,多与父母沟通,关心父母工作、生活、健康状况,为父母做力所能及的家务,感恩父母的养育之恩。

六、活动详情

活动申报(时间安排:1月3日-1月6日)

各实践团队、个人要紧扣我院2019年寒假社会实践主题,广泛发动,精心设计实践方案,开展富有专业特色、有创新性的时间活动。

1.团队实践申报要求

(1)紧扣主题,重点申报。申报内容要紧扣本次寒假社会实践主题,充分发挥学科专业优势,立足服务社会发展实际,为活动开展做好充足准备。并结合以上七项主要活动内容,开展以“我为母校代言寒假返乡招生宣传”“家乡的改革印记”“寒假志愿服务”为重点项目的寒假社会实践,每个班级至少要开展一次团队实践活动。

(2)团队要求:团队负责人要求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对拟选择实践方向与实践内容有一定的了解,有较强的责任心;社会实践团队人数应在5人(含5人)以上,具体人数视实践项目而定。

(3)各社会实践团队至少选择一项社会实践项目,确定项目负责人和团队成员,围绕项目内容设计实践方案,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报材料至学院。获得立项许可后,开展社会实践、撰写社会实践报告、形成实践成果,并在活动结束后上报实践成果。

(4)社会实践团队项目负责人需填写《福建师范大学2019年寒假社会实践项目申报书》、《福建师范大学2019年学生寒假社会实践专用介绍信》及《福建师范大学2018年学生寒假社会实践安全承诺书》电子版,包括开展“我为母校代言”社会实践的团队。各班团支书汇总收齐并于1月6日晚20:00前统一发送至学院团委实践部邮箱:1601557279@qq.com,纸质版交至桂13-405黄思澜处

2.个人实践申报要求

个人实践无需单独申报(已报名团队实践的同学可不再申报个人实践),请各班级团支书将本班个人实践申请情况汇总(见附件4)后,电子版统一于1月6日晚20:00前发送至学院团委实践部邮箱:1601557279@qq.com,个人无需提交纸质版(实践内容若涉及相关宣传活动,需要将宣传方案一并提交进行审批)

(二)活动开展(时间安排:1月中旬至2月初)

1.保障安全,加强联系。各实践队要认真做好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的安全教育,提前做好安全预案,认真制定落实好安全纪律,严防各种意外事故的发生。各实践团队负责人要做好团队安全工作,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保证整个实践活动的安全顺利进行。

2.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各团队、个人要充分发挥我校新媒体在宣传方面的优势,充分利用大众传媒、校园媒体以及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做好活动宣传。通过各类新媒体平台发布实践情况、分享实践心得、落实宣传报道。每个学院重点实践活动须完成一篇微信推送及新闻稿。

(三)活动总结(时间安排:2月中旬)

寒假社会实践结束后,请各班级组织做好总结工作,对于团队实践的队伍,请收齐总结材料(活动策划、活动照片、活动简报、活动总结、媒体宣传、实践成果或盖章证明材料);对于个人实践的同学,请收齐个人实践成果(预期成果或盖章证明材料),以上材料请于2月18日(周一)12点前发送至学院实践部邮箱:1601557279@qq.com。

七、联系人电话及邮箱

实践部方雨晴:15715918975,1286090864@qq.com

实践部周苏涵:17716247589,1872396610@qq.com

实践部郑雅珍:18959985770,2759485398@qq.com


附件:1.福建师范大学2019年寒假社会实践项目申报书

2.福建师范大学2019年寒假社会实践专用介绍信

3.福建师范大学2019年寒假社会实践安全承诺书

4.心理学院2019年寒假社会实践个人实践申请表汇总


 

 

 

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委员会

                                      2019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