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根据《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管理办法(修订)》(闽师研〔201730号)文件精神及我院研究生助管工作实际情况,现就本学期“助管”岗位数和有关招聘具体方案如下

一、聘任岗位及要求

要求:思想健康、性格开朗、工作认真、细心、负责、善于与人沟通、具有团队精神、有较为充裕的工作时间、有学生工作经历。助管每周工作量为4个半天(坐班时间一般45个半天,有些工作需要课余时间处理)。招聘岗位具体职责和要求如下:

研究生秘书助理1名,心理学院及心理学专业的学生;

研究生辅导员助理1名,心理学院及心理学专业的学生;

分管学生工作院长助理1名,心理学院及心理学专业的学生;

党委秘书助理:1名,心理学院及心理学专业的学生;

二、聘任岗位具体职责

职责:主要从事各项管理辅助工作,如日常事务、日常管理、工作咨询、业务联系、信息录入、会议服务等。

三、助管报名条件

1 .取得我校正式学籍,在规定的基本修业年限内学习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含委培、定向研究生)可以申请学校设立的研究生助管岗位。

2. 研究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助管岗位的聘任:

1) 在受到各类处分后一年时间内的研究生;

2)存在诚信危机者,包括不能按时缴纳学费、住宿费的研究生,在学术研究中有弄虚作假行为;

3)参加非法组织或活动的研究生;

4)本学年有课程考试不及格的研究生。

四、招聘流程

1.922-27日,申请“助管”岗位的研究生登陆“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在线填写提交《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兼任助管工作申请表》。

2.面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五、助管”津贴发放

每月10日前,设岗单位登录“学生工作管理系统,对岗位聘任期内研究生“助管”上个月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经审核无误后,财务处将岗位津贴500发放到研究生“助管”的银行账户。

       如设岗单位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研究生“助管”,不予发放该考核月份的津贴。


                                 福建师范大学心理学院

              2020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