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度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福建省本科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闽教办高〔20183号,附件1)精神,推进我校本科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年校级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下简称“教改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教改项目分为一般项目、重点项目和重大项目,根据申报情况确定校级立项数。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负责人应为我校在编在岗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一般项目优先支持青年教师(40周岁及以下)申报。鼓励具有3年及以上本科课程教学经历、取得博士学位的青年教师担任项目负责人(其中“双师双能型”青年教师具有1年相关专业核心课程教学经历即可)。重大项目主持人应具备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二)重大项目需具备1年以上扎实的实践与探索基础,方案符合国家相关的办学规定,经必要程序确认列入学校综合改革内容,有总体和分阶段目标建设任务、实施过程具有可优化、可持续性,有较为完善的改革政策、经费和人员、激励机制、风险管控机制等保障。

(三)2017年及以前担任省级本科高校教改项目负责人且尚未结项的教师不得申报2018年本科高校教改项目(含作为成员)。

(四)原则上每个单位推荐申报校级教改项目数不超过5,专任教师数超过100人的单位可增加1-2项,超过200人的单位可增加3-4项。鼓励跨单位联合申报,所申报项目不计入学院申报限额。每人只能主持申报1个项目。项目成员参与申报项目不超过2项。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主要组成人员原则上不超过8人(含项目主持人),重大项目不限。

三、主要研究内容

以“教改促实践、实践出成果、成果提质量”为目标要求,以问题为改革创新导向,立足福建经济社会发展和学校办学定位,重点围绕“十三五”学校本科教育教学中亟待解决的关键性问题深化改革、重点攻关,具体可参考《福建师范大学2018年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见附件

四、其他要求和说明

(一)校级和省级教改项目研究周期均为2年,20206月底前结题。

(二)项目建设期满,学校组织专家对校级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省级项目根据教育厅文件要求验收。

(三)项目研究以培育教学成果为导向,项目成果以教改实施方案、课程教材、制度文件等形式为主。对取得重大进展、明显成效的教改项目所支撑的教学成果,在评选校级或推荐参评省级教学成果奖励中予以优先支持。

(四)2018年省教育厅下达给我校本科教育级教改项目限额申报数为:本科教育8项,创新创业教育4项个,同时,从中推荐重大教改项目1-2项。对此,将从校级立项项目中择优推荐省级立项,其中,重大项目1-2项,青年教师40周岁及以下)项目不少于6项。

五、评审程序

(一)学院组织申报,择优推荐;

(二)学校组织评审遴选。

六、经费支持

(一)校级教改重大项目每项资助10万元、重点项目每项资助3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1万元,项目结题后视项目研究成果及应用情况予以适当奖补。

(二)推荐省级教改立项的,原则上在原资助经费的基础上按1:1再予以配套项目经费,重大项目按照教育厅文件要求并依据项目实际予以配套资助

七、申报材料

申报项目负责人需认真填写《福建师范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建设任务书》和《福建师范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

以上材料统一于201866日前提交(汇总表一式1份、任务书一式10份)提交至教学秘书处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13075849590@163.com(邮件名为教师姓名+2018年教改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关于开展2018年度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