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推荐国家留学基金评审专家的函》(留金发〔20153079号)精神,为做好我校国家留学基金评审专家推荐与核实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类型及名额

评审专家分为学术型专业领域专家和应用型专业领域专家两类(重点推荐专家的学科领域详见附件1)。

每个学科推荐原则上不超过2人。

二、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品德高尚、为人公正、工作严谨、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岁。熟悉并支持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工作,愿意并能真正参与评审工作。

2.学术型专业领域专家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为所在学科专业领域的知名学者或专家,熟悉国内外本学科专业领域研究前沿动态及国外相关高校、科研单位研究情况,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有博士授予权的专业须为博士生导师)。

3.应用型专业领域专家原则上应有丰富应用型专业学位学位培养教学经历,或具有一定行政管理经验,或有产学研经验,了解国内外本学科专业领域前沿动态及国外相关单位研究情况。

4.具有12个月(含)以上连续在国外留学(研修)经历。在国外获得博士学位或有丰富国际学术交流经验者优先推荐。

5.具有较高外语水平,能评阅外文申请材料。能用外语进行面试者优先推荐。

6.熟悉计算机操作和基本的互联网知识。

7.近三年曾参与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评审工作以及担任一定行政、管理工作职务者优先推荐。

8.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出国留学的回国人员优先推荐;曾(现)担任校级领导者优先推荐。

三、其它事项

1.请各单位结合优势学科有针对性的进行推荐,并填写《国家留学基金委出国留学评审专家信息表》(附件2)。

2.已推荐专家中,如有调离变、职务变动、联系方式有误或变更等情况,请填写《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评审专家信息变更情况一览表》(附件3)。

请于1123日前将有关材料报送人事处师资管理科。联系人:杨君火、陈巧慧,联系电话:22867361,邮箱:rscszk@fjnu.edu.cn

  

附件:1.重点推荐专家学科列表

2.国家留学基金委出国留学评审专家信息表

3.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评审专家信息变更情况一览表

  

  

人事处

201511月日

  

福建师范大学人事处201511月日印发

附件1:重点推荐专家学科列表.pdf

附件2:国家公派留学出国评审专家推荐情况一览表(新).xls

附件3: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评审专家信息变更情况一览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