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福建师范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关于做好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师大研〔2022〕34号)的安排和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 招生专业、导师及招生计划
专业、研究方向、指导教师 | 全日制拟招生数 | 非全日制 拟招生数 | 备注 |
040200心理学 01教育心理学:连榕 02认知心理学:孟迎芳 03心理健康与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叶一舵 04心理咨询与治疗:严由伟 05认知心理学:陈幼贞 | 2 | 2 | 2名非全日制计划为“思政骨干计划” 单列,其中专职辅导员不少于1人,我校生源不超过1人。 |
(我院心理学专业可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该计划单列,由学校统筹安排,择优录取。)
二、 招生方式
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为普通招考方式,全面实行“申请-考核”招生选拔机制。
三、选拔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满足《2023年福建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选拔对象和报考条件。
(二)全日制考生报考条件:
1.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学术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研究生(指学历教育硕士生,最迟在录取当年开学前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下称应届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2.思想政治表现好,遵纪守法,未在纪律处分期限内。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学校规定。
4.有2名心理学学科专业领域教授(正高职称,或相当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具有较强的语言能力,外语水平较高。英语水平要求满足以下条件中的至少一项: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70分(含)以上;或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或成绩425分(含)以上;或托福80分(含)以上;或雅思6分(含)以上;或与以上英语水平相当的证明。
6.应届生硕士阶段学习成绩优秀,专业理论基础扎实,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科研能力,要求满足以下条件中的至少1项:在公开出版的高水平学术刊物上至少发表1篇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获得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1次;获得校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等奖1次或二等奖2次;获得校级(含)以上学术奖励或与教学技能相关的奖励一等奖1次或二等奖2次。以上成果须为独立完成、署名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导师为第一作者时,考生可以是第二作者。
7.往届生须于2017年9月1日至今取得以下科研成果中的至少1项:在公开出版的高水平学术刊物上至少发表1篇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参与撰写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著作或教材(所撰写的部分须为独立完成或署名第一作者),公开出版且累计字数3万字以上;主持厅局级(含)以上科研项目1项;获得厅局级(含)以上科研奖励1项。以上科研成果须为独立完成、署名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导师为第一作者时,考生可以是第二作者。
8.申请“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可适当降低第5至第7项要求。
(三)“思政骨干计划”考生报考条件:
1.“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下称“思政骨干计划”)报考人员须专职从事高校党务或思想政治工作,且在职在岗,高校思政课教师另执行其他专项计划,不在此范畴。报考人员需经所在学校思政(或党务)工作部门、人事部门推荐,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通过。
2.截至11月16日应专职从事高校党务或思想政治工作满3年,且具有硕士学位,有2名心理学学科专业领域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本科、硕士所学专业不受限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3.具有较强的语言能力,外语水平较高。英语水平要求满足以下条件中的至少一项: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70分(含)以上;或者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或425分(含)以上;或托福80分(含)以上;或雅思6分(含)以上;或与以上英语水平相当的证明。
4.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近年(2017.9.1-至今)撰写过重要的调研报告,或公开发表过学术论文,或主持厅局级(含)以上科研项目1项或获得厅局级(含)以上科研奖励1项。以上科研成果须为独立完成、署名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导师为第一作者时,考生可以是第二作者。若近年(2019.9.1-至今)有获得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相关奖项的,在同等条件下将优先考虑。
四、申请流程
(一)网上报名
1.符合要求的考生于11月2日10:00-16日17:00前登录我校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并完成数据采集,逾时将无法提交。报名信息未提交或审核未通过者均视为报名不成功。网上报名成功后下载打印《福建师范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报考登记表》(下称“《报考登记表》”)。
2.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无法通过信息审核、资格审核、考核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建议考生不要在报名的最后一天提交报名信息,以免审核不通过时没有足够的时间准备补充材料而影响报名确认。
(二)提交材料
考生于11月20日前(以寄<送>达时间为准)按照以下顺序向学院递交材料(所有提交的报考材料均不予退还,为便于考核需要,所有报考材料不得装订、胶装。邮寄者需使用顺丰快递或EMS,地址: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人文办公楼七层心理学院710办公室,收件人:阚老师,联系电话0591-22867815)
1.《报名登记表》1份(考生签名、人事<主管>部门签章,填写注意事项及用章说明详见:研究生院→招生管理→文档下载→博士研究生报考填写注意事项)。
2.《专家推荐书》2份(2名专家各1份)。
3.学位证书复印件。《硕士学位证书》(在校生除外)、《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在国外或境外大学、高等教育机构获得学位的考生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4.学历证书复印件(提供硕士、本科毕业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证明1份(应届生提供,校级部门用章)。
5.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本人需签名)。
6.《现实表现情况表》原件1份。
7.《高校思政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1份(“思政骨干计划”考生提供)。(关于《2023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中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职能处室用章说明:考生工作单位为福建省内高校的,该表按照规定提交后由我校送教育厅审核;工作单位为福建省外的,应审核用章后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我院。)
8.外语水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9.《发表或出版论文、著作、教材和科研成果目录》及在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10.与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思政骨干计划”考生提供)。
11.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简介及研究进展)、《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成绩单》。
12.全日制考生个人自述(主要介绍本人本科阶段所学课程、硕士阶段的学习及参与科研情况以及读博后的学习、科研设想等);“思政骨干计划”考生个人自述(自我评述、工作简介、学术志向、科研兴趣以及读博后的学习、科研设想等)。
13.其它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水平的材料,包括课题、咨询报告、授权专利、成果获奖及学习工作中的获奖证书等(原件备查)。
考生须承诺以上材料的真实性,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已入校的学生将取消学籍。
(三)报考材料审核
学院根据招考要求,于11月30日前完成考生报考材料的审核并公布审核合格名单。
五、考核流程
1.初审合格的考生由所报考的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结合学科专业的培养要求和考生的申请材料,按照学习方式以不超过1:3的比例向选拔小组推荐进入考核的考生名单,进入考核的名单在学院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
2.学院组织选拔小组对进入考核环节的考生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主要通过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综合考核的内容为外语水平(10%)、专业素质(60%)、科研能力(30%),综合考核结果实行百分制,60分为合格。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或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及身心健康状况不作量化评价,不合格者不能录取。
六、录取规则
1.根据考核总成绩和招生计划(区分全日制与非全日制计划),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提出建议录取名单(“思政骨干计划”仅进行排序,待教育部2023年相关文件发布后依规开展审核、拟录取及备案工作),原则上每位博士生指导教师当年所在专业同一学习形式招生人数不超过1人。
2.如按以上规则,导师在某一学习方式内已有拟录取考生,报考该导师的考生可在同一学习方式内调整其他导师录取;如考核总成绩并列,则按专业素质、科研能力考核成绩和较高者优先录取;如专业素质、科研能力成绩和也并列,则按照外语考核成绩较高者优先录取。
3.如有考生放弃或招生计划动态调整,依以上规则递补录取。
七、其他事项
(一)全日制非定向就业考生被录取后必须全脱产学习,入学前须将全部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新生入学报到时上交工资关系证明材料。“思政骨干计划”仅招收非全日制定向就业研究生,被录取后考生所在单位要保证其至少第一年在学期间的学习时间。
(二)本细则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以《2023年福建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师大研【2022】34号)、《关于印发<福建师范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闽师研【2021】24号)为准。
(三)学院咨询方式:0591-22867815
学院监督电话:0591-228678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