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师心委〔2019〕07

各团支部:

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引领教育广大青年学生加强志愿者服务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结合自身学科优势,以实际行动投身打赢脱贫攻坚战投身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投身社会建设,在社会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经研究,决定开展心理学院2019年暑假社会实践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做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勇担强国使命,共建和谐家园

二、活动时间

2019年7-8月

三、参与人员

    福建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

四、参与形式

(一)自行组队。学生可自行组队参与实践活动,团队人数应在5人(含5人)以上,具体人数视实践项目而定。每个班级至少组建三支实践队。

 (二)个人实践。学生可根据文件相关要求自行参加暑假社会实践活动。

五、主要内容

(一)开展“理论普及宣讲”活动。重点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展专业相关宣讲报告、学习座谈、调查研究等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

(二)开展“国情社情观察”活动。重点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以来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成就、“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等开展参观考察、国情调研、学习体验等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

(三)开展“美丽中国”实践活动。重点围绕美丽中国建设和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展环境治理、科普宣讲、社会调研、发展献策等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

(四)开展“关爱心理”志愿服务实践活动。重点围绕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坚持扶贫扶弱与扶志扶智扶心相结合,结合专业特长、兴趣爱好开展生涯辅导、团体辅导、心理疏导等形式志愿服务活动,积极探索利用心理学专业知识服务社会的新思路,新方法。

(五)开展心理学创新创业训练实践活动。重点围绕科研创新和创业训练开展实践活动,通过企业实习、学习参观、创业实践、社会调研等活动,强化创新创业能力训练,提升创新能力和在创新基础上的创业能力。

(六)开展“走进心理学”科普宣传活动。充分发挥我院心理学专业特色和技能特长,结合我院学生返乡分散社会实践的作用,鼓励学生个体或团队就近到各地中小学校园、社区、街道等地开展心理学知识科普宣传活动,以实际行动向全社会宣传心理学知识,引导社会关注心理健康发展,提高心理健康素养,构建和谐社会。

(七)其他实践形式。可以通过开展便民服务、义务劳动、勤工俭学活动等形式,结合专业知识与技能,在实践中锻炼和提升自我。

六、活动详情

(一)活动申报(时间安排:5月31日-6月12日)

各实践团队、个人要紧扣我院2019年暑假社会实践主题,广泛发动,精心设计实践方案,开展富有专业特色、有创新性的实践活动。

1.团队实践申报要求

1)紧扣主题,重点申报。申报内容要紧扣本次暑假社会实践主题,充分发挥学科专业优势,立足服务社会,发展实际,为活动开展做好充足准备。并结合以上七项主要活动内容,开展以“理论普及宣讲”、“国情社情观察”、“美丽中国”、“关爱心理”志愿服务心理学创新创业训练实践活动“走进心理学”科普宣传或其它实践形式为重点项目的暑假社会实践,每个班级至少要组建三支团队开展实践活动。

2)团队要求:团队负责人要求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对拟选择实践方向与实践内容有一定的了解,有较强的责任心;社会实践团队人数应在5人(含5人)以上,具体人数视实践项目而定。

3)各社会实践团队至少选择一项社会实践项目,确定项目负责人和团队成员,围绕项目内容设计实践方案,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报材料至学院。获得立项许可后,开展社会实践、撰写社会实践报告、形成实践成果,并在活动结束后上报实践成果。

4)团队负责人需填写《福建师范大学心理学院2019年暑期社会实践团队申报书》(附件1)电子版。各班团支书汇总(附件2)收齐并于6月12日晚19:00前统一发送至学院团委实践部邮箱:1741732131@qq.com,纸质版交至桂13-308陈诗雅处。

2.个人实践申报要求

个人实践无需单独申报(已报名团队实践的同学可不再申报个人实践),请各班级团支书将本班个人实践申请情况汇总(附件3)后,电子版统一于6月12日晚19:00前发送至学院团委实践部邮箱:1741732131@qq.com,个人无需提交纸质版(实践内容若涉及相关宣传活动,需要将宣传方案一并提交进行审批)。

(二)活动开展(时间安排:7月初至8月底)

1.保障安全,加强联系。各实践队要认真做好暑假社会实践活动的安全教育,提前做好安全预案,认真制定落实好安全纪律,严防各种意外事故的发生。各实践团队负责人要做好团队安全工作,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保证整个实践活动的安全顺利进行。

2.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各团队、个人要充分发挥校院新媒体在宣传方面的优势,充分利用大众传媒、校园媒体以及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做好活动宣传。通过各类新媒体平台发布实践情况、分享实践心得、落实宣传报道。每个学院重点实践活动须完成一篇新闻稿。

(三)活动总结(时间安排:9月上旬)

1.总结上报。暑假社会实践结束后,请各班级组织做好总结工作,对于团队实践的队伍,请收齐总结材料(活动策划、活动照片、活动简报、活动总结、媒体宣传、实践成果);对于个人实践的同学,请收齐个人实践成果(预期成果),以上材料请于8月25日(周日)20点前发送至学院实践部邮箱:1741732131@qq.com

2.表彰评比。9月初,学院将组织暑假社会实践评比,对在实践活动中做出突出成绩和贡献的团队、团队个人进行表彰。评比将根据团队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初步筛选,通过的团队将进行答辩。答辩分为3分钟的ppt团队介绍和2分钟的评委提问两个环节,两个部分各占50%的分数,团队介绍内容应包括队伍的构思、想法、亮点和实践内容等方面。评比结束后,学院将举办社会实践交流分享会,让优秀团体及团队个人进行展示,为学生们展示优秀范例进行学习。

七、联系人电话及邮箱

实践部方雨晴:1286090864@qq.com

实践部周苏涵:1872396610@qq.com

实践部郑雅珍:2759485398@qq.com


附件:

附件1心理学院2019年暑期社会实践团队申报表.docx

附件2心理学院2019年团队基本信息汇总表.docx

附件3心理学院2019年大学生暑假社会实践个人实践申请汇总表.docx

心理学院2019暑假实践手册.pdf

 


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委员会

                              2019年5月31